蔣攸銛(1766-1830年),字穎芳,號礪堂,先世由浙江奉化遷遼陽。清朝封疆大吏。為政數十年,「飭武備,清吏源,尤樂培植人才,揚歷中外,所至有聲」,為清代中葉之良吏名相。
蔣攸銛,《遼陽縣誌》(以下簡稱《縣誌》)中這樣記載:「幼穎異,年十八舉於鄉。翁覃溪門劉文清見其試律,擊節稱賞,曰,當為『太平宰相』。」十九歲參加會試,獲甲辰科茹芬榜二甲三十二名進士,以如此小的年紀考取如此高的排名,這在大清的科舉史上也是極其少見的。後因其才華出眾而屢受重用,歷任雲南布政使、兩廣總督、四川總督、刑部尚書、直隸總督、兩江總督等職。一生政績頗豐,在任期間平匪患、禁鴉片、安撫邊民、查辦鹽梟、倡導漕運改革、抵抗外來侵略,舉劾嚴明,聲名顯赫,是《縣誌》中為數不多的在《清史稿》中有記載之人。
嘉慶二十年(1815),蔣攸銛任兩廣總督。這時的清政府正面臨鴉片大量走私給清廷帶來嚴重危機的時刻。鴉片之盛行、吸煙者之多、對社會貽害之大讓清政府深刻地認識到禁止鴉片已刻不容緩。其實早在清初,清政府就先後頒布了一系列禁煙法令。雍正時下發了「通行各直省嚴禁」的命令,並於1729年頒布了第一道禁煙法令。乾隆時諭令「禁止煙具輸入或販賣」。嘉慶即位後,採取了禁止鴉片進口、種植及銷售等措施,並責令嚴懲販煙之人及私縱、賣放官員。嘉慶的諭令得到了地方各督撫的響應,時任兩廣總督的蔣攸銛和廣東巡撫董教增聯名奏請立定《查禁鴉片章程》,章程中規定了嚴格查驗進口貨物、鼓勵舉報及懲治標準,得到嘉慶帝的批准。嘉慶下旨「西洋貨船至澳門時,自應按船查驗,杜絕來源。官吏賣放及個人私販者,分別治罪」,令蔣攸銛按旨查辦。蔣攸銛是大清最早提出禁煙章程的地方大員,比黃爵滋和林則徐的禁煙上疏還早了23年。
嘉慶二十二年(1817),蔣攸銛上任四川。四川自古以來就是一個多民族聚居的區域,一些少數民族民風彪悍,百姓常攜帶兵器在身上,被稱為「諸族蠻夷」,清政府對四川的治理問題一直難以解決。蔣攸銛到任後,果斷裁剪驕縱的川兵,將重者繩之以法;把居民編排成組,實行連坐制;禁止鄉村設爐私自製造兵器。另外為安撫百姓,還採取了一定程度的懷柔政策,如禁止官吏加派捐稅以傷害百姓;撥出義昌租息作為都江堰每年的維修費用;重修文翁石室,興辦學校等。蔣攸銛在四川任總督的5年時間裡,軍隊得到了整飭,社會陋習得到了改變。四川在他的治理下,各民族之間和睦相處,百姓安居樂業,社會秩序空前安定。二十四年(1819),蔣攸銛率領土司首領十四人到京城祈福,接受嘉慶的賞賜。恰逢嘉慶六十壽辰,嘉慶下令免除全國各省之前所欠的稅款,而蔣攸銛所在任的四川省因治理得當沒有一點積欠錢糧,嘉慶因他治川有方,下令吏部對其進行嘉獎。
道光七年(1827),蔣攸銛任兩江總督。九年(1829),以兩江總督署理漕運總督、河道總督,兼管漕運、河務及鹽務。漕運是我國古代一項重要的經濟制度,就是利用水道將糧食經大運河運往北京,用來解決北方糧食不足和保證百官俸祿、士兵軍餉的支付,即南糧北調。這項制度從元至清已延續了幾百年。每年經京杭大運河運往北京的糧食有三四百萬石,它維繫著國計民生,是連接朝廷的一條生命線。然而到道光時,隨著生態環境的惡化,運河淤塞嚴重,常有倒灌、泛濫之勢,造成漕運的運輸困難,意味著這條生命線的中斷。這時蔣攸銛在四川總督任上曾舉薦過的陶澍大膽地提出用海運來代替漕運,陶澍認為海運不僅能節省時間,還能降低糧食的損耗。道光見漕運難以為繼,決心嘗試海運。蔣攸銛一開始極力反對海運,隨著第一次海運的成功,他看到陶澍創辦的海運帶來的各種便利,於是上奏朝廷,請求續行海運。然而蔣攸銛的主張卻遭到了道光的不滿,道光認為海運只是當時的權宜之計,漕運仍是南糧北運的主渠道,一旦實行海運,運河將陷入荒廢,大批的官員將被裁撤,運河兩岸依賴漕運為生的數十萬人的生計問題難以解決,從而危及社會的穩定。道光的不支持,加上許多管理漕運的官員的抵制,使蔣攸銛提出的海運主張就此擱淺。儘管蔣攸銛的主張沒能成功,但他作為晚清漕運改革的發起人,依然在這場關乎民生大計的變革中起到了功不可沒的作用。多年以後,道光下令恢復海運,標誌漕運時代的徹底終結。
道光十年(1830),已年過花甲的蔣攸銛以兩江總督的身份奉旨查獲兩淮販賣私鹽之人。所謂私鹽就是沒給國家納稅的鹽。清朝中葉,由於私鹽販賣者眾多,造成了官鹽的滯銷,嚴重影響了清政府的財政收入,清政府下令嚴格打擊私鹽。販私者最為猖獗的當屬兩淮鹽梟巨魁黃玉林,他以江蘇水路要衝,淮鹽的集散地儀征為根據地,開展大規模的販私活動。長江沿岸的販私鹽者來運鹽,都得聽黃玉林的指揮。不僅如此,他還長期搶劫官鹽,給清政府的財政收入帶來了極大的損失。於是道光帝向蔣攸銛施壓,要求其儘快將黃玉林捉拿歸案。蔣攸銛考慮到黃玉林勢力強大,難以制服,決定採取招安的辦法使黃玉林歸官府所用。在清政府強大的政治攻勢下,黃玉林帶著同夥到官府自首。本以為案件已結,蔣攸銛因病請假回家休養,沒想到假滿返京時,黃玉林又繼續干起了販私活動,道光大為惱火,蔣攸銛上疏請求嚴懲,主張將黃玉林發配新疆,後又擔心他偷偷逃回來滋事,於是秘密請求清政府剿滅黃玉林,道光責備蔣攸銛辦理此案朝令昔改,將其降職為兵部左侍郎。這次降職對蔣攸銛來說是一個沉重的打擊,這年十月,蔣攸銛在赴京任職途中病逝。
蔣攸銛,身為朝廷重臣,他精於政務,維護國家尊嚴;作為父母官,他體貼民意,關心百姓疾苦。《清史稿》說他:「勇於任事,不唯阿,尤長於察吏,薦賢如不及,所舉後多以事功名節著。」蔣攸銛逝後,道光帝深感惋惜,按照尚書的級別加以撫恤,稱他為「襄平相國」。著有《繩枻齋詩集》、《黔軺紀行集》、《同館律賦精萃》存世。
來源:遼陽市檔案局
「古城紀事」遼陽人物 勛舊篇——襄平相國蔣攸銛
蔣攸銛(1766-1830年),字穎芳,號礪堂,先世由浙江奉化遷遼陽。清朝封疆大吏。為政數十年,「飭武備,清吏源,尤樂培植人才,揚歷中外,所至有聲」,為清代中葉之良吏名相。
蔣攸銛,《遼陽縣誌》(以下簡稱《縣誌》)中這樣記載:「幼穎異,年十八舉於鄉。翁覃溪門劉文清見其試律,擊節稱賞,曰,當為『太平宰相』。」十九歲參加會試,獲甲辰科茹芬榜二甲三十二名進士,以如此小的年紀考取如此高的排名,這在大清的科舉史上也是極其少見的。後因其才華出眾而屢受重用,歷任雲南布政使、兩廣總督、四川總督、刑部尚書、直隸總督、兩江總督等職。一生政績頗豐,在任期間平匪患、禁鴉片、安撫邊民、查辦鹽梟、倡導漕運改革、抵抗外來侵略,舉劾嚴明,聲名顯赫,是《縣誌》中為數不多的在《清史稿》中有記載之人。
嘉慶二十年(1815),蔣攸銛任兩廣總督。這時的清政府正面臨鴉片大量走私給清廷帶來嚴重危機的時刻。鴉片之盛行、吸煙者之多、對社會貽害之大讓清政府深刻地認識到禁止鴉片已刻不容緩。其實早在清初,清政府就先後頒布了一系列禁煙法令。雍正時下發了「通行各直省嚴禁」的命令,並於1729年頒布了第一道禁煙法令。乾隆時諭令「禁止煙具輸入或販賣」。嘉慶即位後,採取了禁止鴉片進口、種植及銷售等措施,並責令嚴懲販煙之人及私縱、賣放官員。嘉慶的諭令得到了地方各督撫的響應,時任兩廣總督的蔣攸銛和廣東巡撫董教增聯名奏請立定《查禁鴉片章程》,章程中規定了嚴格查驗進口貨物、鼓勵舉報及懲治標準,得到嘉慶帝的批准。嘉慶下旨「西洋貨船至澳門時,自應按船查驗,杜絕來源。官吏賣放及個人私販者,分別治罪」,令蔣攸銛按旨查辦。蔣攸銛是大清最早提出禁煙章程的地方大員,比黃爵滋和林則徐的禁煙上疏還早了23年。
嘉慶二十二年(1817),蔣攸銛上任四川。四川自古以來就是一個多民族聚居的區域,一些少數民族民風彪悍,百姓常攜帶兵器在身上,被稱為「諸族蠻夷」,清政府對四川的治理問題一直難以解決。蔣攸銛到任後,果斷裁剪驕縱的川兵,將重者繩之以法;把居民編排成組,實行連坐制;禁止鄉村設爐私自製造兵器。另外為安撫百姓,還採取了一定程度的懷柔政策,如禁止官吏加派捐稅以傷害百姓;撥出義昌租息作為都江堰每年的維修費用;重修文翁石室,興辦學校等。蔣攸銛在四川任總督的5年時間裡,軍隊得到了整飭,社會陋習得到了改變。四川在他的治理下,各民族之間和睦相處,百姓安居樂業,社會秩序空前安定。二十四年(1819),蔣攸銛率領土司首領十四人到京城祈福,接受嘉慶的賞賜。恰逢嘉慶六十壽辰,嘉慶下令免除全國各省之前所欠的稅款,而蔣攸銛所在任的四川省因治理得當沒有一點積欠錢糧,嘉慶因他治川有方,下令吏部對其進行嘉獎。
道光七年(1827),蔣攸銛任兩江總督。九年(1829),以兩江總督署理漕運總督、河道總督,兼管漕運、河務及鹽務。漕運是我國古代一項重要的經濟制度,就是利用水道將糧食經大運河運往北京,用來解決北方糧食不足和保證百官俸祿、士兵軍餉的支付,即南糧北調。這項制度從元至清已延續了幾百年。每年經京杭大運河運往北京的糧食有三四百萬石,它維繫著國計民生,是連接朝廷的一條生命線。然而到道光時,隨著生態環境的惡化,運河淤塞嚴重,常有倒灌、泛濫之勢,造成漕運的運輸困難,意味著這條生命線的中斷。這時蔣攸銛在四川總督任上曾舉薦過的陶澍大膽地提出用海運來代替漕運,陶澍認為海運不僅能節省時間,還能降低糧食的損耗。道光見漕運難以為繼,決心嘗試海運。蔣攸銛一開始極力反對海運,隨著第一次海運的成功,他看到陶澍創辦的海運帶來的各種便利,於是上奏朝廷,請求續行海運。然而蔣攸銛的主張卻遭到了道光的不滿,道光認為海運只是當時的權宜之計,漕運仍是南糧北運的主渠道,一旦實行海運,運河將陷入荒廢,大批的官員將被裁撤,運河兩岸依賴漕運為生的數十萬人的生計問題難以解決,從而危及社會的穩定。道光的不支持,加上許多管理漕運的官員的抵制,使蔣攸銛提出的海運主張就此擱淺。儘管蔣攸銛的主張沒能成功,但他作為晚清漕運改革的發起人,依然在這場關乎民生大計的變革中起到了功不可沒的作用。多年以後,道光下令恢復海運,標誌漕運時代的徹底終結。
道光十年(1830),已年過花甲的蔣攸銛以兩江總督的身份奉旨查獲兩淮販賣私鹽之人。所謂私鹽就是沒給國家納稅的鹽。清朝中葉,由於私鹽販賣者眾多,造成了官鹽的滯銷,嚴重影響了清政府的財政收入,清政府下令嚴格打擊私鹽。販私者最為猖獗的當屬兩淮鹽梟巨魁黃玉林,他以江蘇水路要衝,淮鹽的集散地儀征為根據地,開展大規模的販私活動。長江沿岸的販私鹽者來運鹽,都得聽黃玉林的指揮。不僅如此,他還長期搶劫官鹽,給清政府的財政收入帶來了極大的損失。於是道光帝向蔣攸銛施壓,要求其儘快將黃玉林捉拿歸案。蔣攸銛考慮到黃玉林勢力強大,難以制服,決定採取招安的辦法使黃玉林歸官府所用。在清政府強大的政治攻勢下,黃玉林帶著同夥到官府自首。本以為案件已結,蔣攸銛因病請假回家休養,沒想到假滿返京時,黃玉林又繼續干起了販私活動,道光大為惱火,蔣攸銛上疏請求嚴懲,主張將黃玉林發配新疆,後又擔心他偷偷逃回來滋事,於是秘密請求清政府剿滅黃玉林,道光責備蔣攸銛辦理此案朝令昔改,將其降職為兵部左侍郎。這次降職對蔣攸銛來說是一個沉重的打擊,這年十月,蔣攸銛在赴京任職途中病逝。
蔣攸銛,身為朝廷重臣,他精於政務,維護國家尊嚴;作為父母官,他體貼民意,關心百姓疾苦。《清史稿》說他:「勇於任事,不唯阿,尤長於察吏,薦賢如不及,所舉後多以事功名節著。」蔣攸銛逝後,道光帝深感惋惜,按照尚書的級別加以撫恤,稱他為「襄平相國」。著有《繩枻齋詩集》、《黔軺紀行集》、《同館律賦精萃》存世。
來源:遼陽市檔案局